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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居家設計
出售不動產: 建物+土地
出售建物分為賺錢與賠錢
永康東橋買房宗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103年1月1日前取得不動產[適用舊制]
售屋所得分兩種:1.拆算房地比2.房屋評定現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