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.3.5
105.3.9
發現了嗎
有一部地質鑽探機
鑽探的點也明確標示出來
105.3.10
106.5.2聽說統正開發整合了旁邊的商業地
案名 「統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臺南市永康區橋北段57、58等2筆地號 店鋪辦
公室新建工程」都市 設計審議案
說明 一、 法令依據: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(配合大橋國中
新設辦理區段徵收地 區)(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暨都市設計審議規範)(第二次
部分通盤檢討)案。
二、 基地座落:永康區橋北段57、58 等二筆地號。
三、 辦理過程說明:本次為委員會第一次審議。
都市發 展局 都市設計科 地景規劃 工程科 基本資料 平面配置計畫 立剖面設計
景觀模擬圖或 模型照片 都市設計審議 原則 其他主管法令 都市設計科:
一、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都市設計準則法令檢討:無。
二、書圖文件應再補正部分: (一) P.1-1 附表一,請修正建築物色彩、臨街
側植栽種類並填寫案件 受理過程等資料。
(二) P.2-1,請以都市計畫圖為底圖;P.2-3,請以空拍影像圖為底圖。
(三) P.3-2,請標示地界線、圍牆設置位置及高度。
(四) P.3-11,地被面積之檢討式有誤,請修正並重新檢討綠覆率。
(五) P.3-14,透水面積應扣除圍牆、排水管等面積;且透水舖面示意 圖與不
透水舖面範圍圖面並不一致,請再檢核。
(六) P.3-20,請標示所有外牆立面之材質及色系。
(七) P.4-9~4-14,請於立面圖及剖面圖標示建築物高度及地界側圍牆 之高度。
(八) P.5-1~5-3,附表四及附表五請用最新格式之表格。
三、請於會中補充說明設計方案,以利審議部分:
(一) 請說明本案將地下室停車之汽車進出口與機車進出口分開設置 之設計理念。(P.3-2)
(二) 請說明本案臨地界側之圍牆高度。(P.3-2)
(三) 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九條規定,請說明本 案設計
是否有考量以營造節能、綠建築及鼓勵使用潔淨能源之永 續發展都市為目標。
(四) 依都市計畫說明書都市設計審議規範第三章第一條規定,請說明 本案退
縮建築與開放空間之留設位置、形式,是否有與周圍之廣 場用地、廣停用地
相結合。(P.3-2)
地景規劃工程科: 1.建議增加周邊綠帶寬度,提供喬木較適宜之生長空間,亦
可避免後續 喬木根部破壞鋪面。
2.臨東橋八街及東橋三街之無障礙次要出入口是否搭配人行穿越道?請 考量於
開口位置是否合宜。
3.本案之綠化量略顯不足,請再考量使用者後續使用本空間之舒適度。
都市規劃科: 1.依地籍圖資查詢系統查詢結果,永康區橋本段 57 地號
(4266.58 ㎡)、 58 地號(515.08 ㎡)面積加總為 4781.66 ㎡,與申請
書所載基地面積 (4781.64 ㎡)不符。
2.本案停車空間須依現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為第 11條第 2項規定辦 理,
且無機車及裝卸車位等有關規定,請更正面積計算表(第 4-1 頁) 內文字敘
述。
1.店鋪面積大於 500 平方公尺應為 B2 類組,請於建築物面積計算表載明 各
申請用途類組。
2.防空避難室面積小於建築面積,不符規定(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141條)。
3.請說明為何應檢討法定裝卸位。 4.請說明屋頂避難平台如何規劃?(建築技
術規則設計施工編 99 條)
(一) 本案建物係規劃作為店鋪與辦公室使用,停車需求滿足與否不應 僅以
戶數來判定,宜先評估量體預計容納員工人數後,再納入來 客停車需求綜合
考量,以避免未來產生停車外部化問題,爰請針 對此部分加強基地開發後之
停車供需分析。
(二) 本基地規劃有多間店舖,請檢討設置裝卸停車位之必要性,若有 設置
貨梯,其貨梯與裝卸停車位應相鄰,並請於圖面上清楚標示。
(三) 編號 32 號停車格位處車道出入口行車動線上,停靠或倒車時恐 有安
全上之疑慮,請再行檢視予以調整。
(四) P.3-7d.(b)汽車與機車停車位數量與前述不符;P.3-1 機車格位 數與
樓地板面積亦有出入,請檢核修正。
(五) 汽車出入口之車柵欄至道路邊緣線距離宜大於 6 米俾利停等,另 請檢
視基地聯外道路出入口綠美化植栽等設施,出入視距以建築 線退縮 2 米出入
口中心線至道路中心線之垂直線左右各 60 度無 障礙物,不影響轉向視距為
原則,並於轉角處留設截角俾利車輛 轉向。
(六) 請於圖面標示機車格位尺寸以利檢核,並於各處機車行經車道標 示寬
度以確認有無符合相關規定,另請酌予增設機車身障格位。
(七) 機車停車格位設置頗為分散,不僅增加尋找車位時間,更提高與 場內
汽車行駛動線交織風險,爰建議設置於一處以便集中管理。
(八) 考量機車在上下坡行駛安全性未如汽車,建議停車場機車坡道設 計應
更趨平緩(採 1:8 坡度比)。
(九) 車道出入口請設置警示燈(器),於坡道轉彎處及停車場內轉彎適 當處
設置反光鏡(宜設置於曲率最大處)並加強照明設施以確保 行車通視性與出入
安全,以上請於各平面圖標示。
委員一:書面意見 一、本案申請用地經查尚未公告為「土壤、地下水污染控
制場址、整治場址,及土壤、地下 水污染管制區」。
二、依書面資料審查,本案位於永康區橋北段 57、58 地號等 2 筆土地,基
地面積 4,781.64 平方公尺,預計興建地下 1 層、地上 5 層、建築物高度
23.44米之店鋪辦公室;依據行 政院環境保護署 102 年 9 月 12 日環署綜
字第 1020078054 號令修正發布「開發行為應實 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
圍認定標準」第 26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,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。
委員二: 1.本案兩面臨路,爰此人行動線大致由斑馬線匯入轉角入口廣場,
故建議目前設計的植栽 槽,應加大連續性成植栽帶,如此綠化及喬木數量亦
會增加。
2.本案內部通道緊臨壹層麵館的三角型植栽帶內容是否妥適,建議請再考量。
3.樟樹請詳加考量樹種,尤其香樟(外來種)並不見得適合本地,草皮也建議不
要使用台北 草。
委員三: 1.本案在露臺種樹,請考量北風風力所帶來的衝擊,尤其緬梔。
委員四: 1.建議混搭種植多種喬木樹種,不要只有兩種。
2.建議考量與本基地南側所設置開放空間的延續性。
委員五: 1.建築造型頗為特殊且採用金屬複合材,因南部地區炎熱,夏季空污
嚴重,請考量耐候性 及西曬等問題。
2.商業建築造型建議請適切考量遮陽與下雨時的因應,如暴雨時步行街是否考
量淹水問題 ,及每一店面出入口可考量適度內縮遮雨。
3.一樓行動不便廁所建議移至樓電梯間旁,方便尋找。 4.本案造型請考量空調
主機型式及位置並適度掩蔽,且周遭都是高樓亦需考量下視角度。
5.四五層平面未標示用途請標示。
委員六: 1.垃圾處理空間設在地下一層且躲在車道最末端,垃圾收集是否有問
題?商場垃圾量大且有 廚餘臭味等問題,考量商場送貨及廚餘動線處理,建議
獨立設置一部貨梯,將客、貨梯 區分開來。
2.每一戶請於平面標示出入口,推拉門看不出。
3.法規上二樓梯廳是否應該圍起來獨立區劃,另外亦建議要適度考量管理維護
問題。
4.立面金屬材質需考量材質耐候及污染問題;並於圖面上標示消防進口及開窗
通風口等位 置。
5.本案造型複雜,燈光材料型式請標示清楚。
6.報告書剖面圖請繪製正確。
7.基地東、南兩面目前設置後場,臨接鄰地處是否考量油煙問題及相關敦親睦
鄰手法。
8.本案設置大量商場,請考量空調室外機的量及其產生的震動音(如低頻噪音)。
委員七: 1.本案綠建築部分是否承諾完工後預計取得何種標章?
2.立面金屬板請考量熱反射及產生高溫的問題。
還會有第二次審議這並不代表拍板定案
只是大方向已確定
地下一層地上五層之店鋪辦公室
東橋社區專家楊宗樺
服務專線:0928-465-458